2026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5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共计10个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和典型法律意义的案件。由我所代理的“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粟某、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成功入选。这是我所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能力的集中体现,也是司法机关对平台责任认定、电子书出版监管等前沿法律问题司法裁判规则的重要确认。



本案原告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享有《投资最重要的事》一书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粟某在拼多多平台开设“新知书城”店铺,未经许可销售该书的电子版并通过百度网盘提供下载。中信出版遂提起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之诉,同时主张平台运营方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尽审查与监管义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经审理,一审、二审法院均认定粟某构成侵权,并判令寻梦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寻梦公司申请再审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其再审申请,维持原判。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法院对电子书的法律属性、电商平台资质审查义务以及平台“应当知道”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作出了清晰界定。首先,法院明确指出电子书与纸质图书内容一致,属于《出版管理条例》规定的“出版物”,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电子书须依法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其次,平台不仅应在商家入驻时进行资质核验,还应在经营过程中履行动态监管义务,尤其是对店铺名称带有“书城”等明显出版类目的商家,平台应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再次,尽管权利人发送的律师函未列明具体侵权链接,但已明确告知平台上所有销售其电子书的行为均为盗版,并附有作品名称、权属证明等信息,法院认为该通知“指向明确”,平台完全有能力通过技术手段识别并处理侵权商品,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应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的成功入选,充分展现了我所在知识产权侵权认定、电商平台责任界定以及出版物行政许可审查等交叉领域的综合专业能力与领先实务水平。我们将继续秉持专业、敬业的态度,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助力知识产权保护与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